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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林护林,常在你我——通信171班前往浮山进行防火知识宣传

作者:通信171班    来源:分团委     发布于:2018-05-17 23:26    点击量: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是我们缅怀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4月1日,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通信171班组织员工前往浮山踏青,同时对登山者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

清明节是人们祭祀祖先的日子,在不少地方仍然保留着烧纸等不文明的祭祀方式,为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了极大的隐患。2012年4月初,正是临近清明节之时,年近七旬的赵阿婆来到河南禹州市无梁镇某村彭某承包的林地给丈夫上坟。由于烧纸未完全烧尽,不小心引燃了坟地周围的荒草,造成林地火灾。此次事故过火面积有18.87公顷,事后,当地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赵阿婆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

无独有偶,2014年4月5日9时45分,青岛崂山长岭村水库北侧山上出现大火,当地消防队员火速赶往现场参与灭火,同时相关单位也组织了500余人进行扑救。据了解,这是因为刘某、刘某甲同其他亲属到崂山长岭村水库北侧山上祭奠先人,并在其坟前用打火机点燃鞭炮。由于刘某、刘某甲等人燃放鞭炮的纸屑及灰烬为火场的火源点,火源区域的石窝、石缝内树叶、杂草混杂着燃放鞭炮留下的纸屑,这些物质被引燃后引发暗火,遇风形成明火,火借风势,难以控制,在山林中迅速蔓延成灾。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前后按照传统,大多数人会选择天气晴好的日子上山扫墓。而入春后,天干物燥,上坟祭祀时燃烧冥纸和燃放鞭炮,不仅破坏了墓区环境、污染空气,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以失火罪论处,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此次活动能够使更多的人认识到预防火灾的重要性,有利于人民正确处理好民风民俗与安全防患的关系,以免危及自身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