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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在校生毕业学分及学分制收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    来源:信息学院     发布于:2019-09-20 18:44    点击量:

 

关于公示“在校生毕业学分及学分制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省《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教高字[2013]14 号)和《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试点的意见》(鲁价费发[2013]93 号)文件,公司自2015级开始实施学分制并按照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2018级开始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公司对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学分进行了修订,经省《关于同意山东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8〕74号》同意,2018、2019级毕业学分及专业注册学费进行了调整。

前期新生教育及学业指导课,各学院老师已为同学们解读过培养方案,为使同学们更好的了解本专业毕业学分要求,了解学校的学分制收费标准,现再次将公司在省物价局备案的“2016-2017级毕业学分及学分制收费标准”及“2018-2019级毕业学分及学分制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请同学们认真查看,了解相关要求、标准。

收费咨询电话:88957678

学分咨询电话:88959272

                                                        教务处

2019年9月20日

附:2016-2017级毕业学分及学分制收费标准

2018-2019级毕业学分及学分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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