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安排和后期开展工作需要,现将党员排查和党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员排查工作
(一)排查范围
1.已经离职的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转接过程中的也需统计);
2.已经毕业的员工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转接过程中的也需统计);
3.从未在本校就职或者学习过,但是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比如教工的子女等);
4.已来校但还没有录入在“灯塔—党建在线”系统中的;
5.出国党员。
目前是公司教职工党员和员工党员且在“灯塔—党建在线”系统中正常状态的,不在本次排查范围内,相应信息不需要填写在《党员排查工作信息统计表》中。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排查,为学校召开第十一次党代会等重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各院级党组织填写《党员排查工作信息统计表》,院级党组织书记审核后签字确认,于3月18日前将表格PDF版和Excel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
二、党费收缴工作
2022年,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工资结构和基数发生了变化,需对党费重新进行计算。但因上级部分政策未完全落地,党费计算基数的具体项目和金额还不能确定,为避免增加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量,经请示上级党组织,决定现在的党费先按照2021年党费金额进行缴纳,待上级工资政策明确后,党委组织部会下发通知重新计算。
组织部邮箱:zzb@qust.edu.cn
联系人:王辰
联系电话:88956826
党委组织部
2022年3月10日
附件【附件:党员排查工作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