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数量
全省共表彰先进集体400个,先进个人600名左右。学校在个人申报、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或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推荐在教育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县处级及以下机构(单位)。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聚焦教育脱贫攻坚、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任务,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大力实施扶贫领域改革创新,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工作成效显著。
3.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强。
4.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5.本单位近5年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推荐各高校从事教育扶贫工作的干部、教师以及科研人员。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倾心用力扶真贫、真扶贫,苦干实干、无私奉献,担当作为、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为教育脱贫攻坚、东西部扶贫协作作出突出贡献,群众认可、社会公认,无违法违纪等问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作为推荐对象:
1.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带头劳动脱贫、光荣脱贫;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推动贫困地区发展、改变落后面貌。
2.心系贫困群众,扎实履职尽责,倾心用力真扶贫、扶真贫,扶贫扶志扶智,出色完成扶贫任务。
3.扶贫济困、甘于奉献,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关爱贫困群众,扶贫成效明显,受到贫困群众肯定和社会广泛好评。
4.坚持问题导向,着眼破解难题,在创新政策措施、模式方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理论或实践创新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请于4月19日(周一)16:00前,将拟推荐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审批表以及推荐对象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无需报纸质材料),没有合适推荐对象的,可不推荐。
联 系 人:王 磊(58615);葛夫国(56826)
电子邮箱:zzb@qust.edu.cn。
附件:1.推荐对象汇总表
2.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4月18日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