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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来源:组织部 发布于:2021/04/30 09:13:04 点击量:

青科大组字〔2021〕7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提升组织生活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委员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实施办法》等规定特下发本通知,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一、参加对象


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二、内容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班子民主生活会,同时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支委会、党课教育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内集体活动。


三、时间要求


1.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12月份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12月份召开,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党支部日常的组织生活,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日”要求,每月固定两天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


三、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负总责,院级党组织书记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负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对编入本党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负管理责任。


2.从严日常管理。党支部书记要提前预告组织生活安排,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党员领导干部要妥善安排工作,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支部要将党内组织生活的情况详细记录,并及时上传“山东e支部”。


3.强化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把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作为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一项工作内容,要关心和支持党支部组织管理好组织生活,指导党支部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中共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4月29日